常山县青少年活动中心2015年度部门决算 一、常山县青少年活动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常山县青少年活动中心隶属于团县委,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阵地之一。 2、活动中心以校外活动为主,发挥自身的优势,以阵地为依托,以活动为载体,以社会为舞台,以服务青少年为出发点,为青少年参加各类活动提供条件。 3、活动中心积极探索校外教育活动的新模式,探索建立区内教育资源整合方式,提升活动中心的内涵和质量,增强校外活动的特色与活力。 4、活动中心树立“活动育人、育社会人”的教育理念,以“面向学校、面向社会、面向全体青少年”为方针。 5、活动中心的各类活动突出个性化教育,尊重兴趣爱好,注重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自尊自信,让青少年在成长的过程中体验成功与快乐,并陶冶高尚的情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常山县青少年活动中心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常山县青少年活动中心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常山县青少年活动中心2015年度收入决算419.44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07.7万元,占总收入97.2%,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50.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8.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52.21万元),占总收入35.87%;事业单位专户资金163.52 万元,占总收入 38.98%;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93.73万元,占总收入22.35%;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 %。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总收入0 %。上年结转收入11.74万元,占总收入 2.8 %。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常山县青少年活动中心2015年度支出决算391.28 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 万元、国防支出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 万元、教育支出163.52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 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5.95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8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 万元、农林水支出0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 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 万元、金融支出0 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 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 万元、�》勘U现С�0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 万元、其他支出55.24 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 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 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70.61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20.67 万元,项目支出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5.24万元,其他各类支出237.8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事务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万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事务支出91.6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1.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32万元(其中办公费1.98万元、印刷费1.5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1.78万元、邮电费1.26万元、物业管理费1.16万元、差旅费1.7万元、维修费0.5万元、租赁费0.5万元、培训费0.15、公务接待:1.7万元、专用材料费:0.6万元、劳务费:0.5万元、委托业务费:0.4万元、工会经费0.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39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52、专用设备购置0.87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务支出3.5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4、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事务支出55.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22万元(其中印刷费2.16万元、手续费0.9万元、维修费6.83万元、培训费0.17万元、专用材料费18.09万元、劳务费1.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5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8.01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2.91、专用设备购置5.1万元)。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 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1.7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30 %。主要用于上级及兄弟县市区少年宫业务交流及活动用餐等接待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对公款接待一律按规定的开支标准、范围接待;接待费中不得包含与接待无关的开支、接待费用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同时严格控制接待标和陪餐人数、降低接待费用。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290人次,共 1.71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08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0.082万元等支出,用于单位赴江西招聘人员的包车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青少年活动中心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度青少年活动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青少年活动中心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5年度本单位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事务支出:指本单位的基本支出。 1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事务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本支出。 1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务支出: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事业编制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15、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事务支出:主要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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